台风命名规则:台风都叫啥?都是谁在取名?
台风命名规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1.命名范围:
台风仅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发生,因此命名范围也仅限于这两个区域。
2.命名主体:
台风的命名主体是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沿岸的14个国家和地区,它们分别是:柬埔寨、中国、朝鲜、香港、日本、老挝、澳门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韩国、泰国、越南、美国和中国台湾。
3.命名方式:
台风的命名方式是将14个国家和地区提交的命名表按照首字母顺序排列,然后从表中依次选择名字给台风命名。每个名字只能使用一次,用完后在下一个台风季中重新开始命名。
4.命名原则:
台风的命名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:
* 易于发音、记忆和传播。
* 不具有政治、宗教或种族歧视等敏感性。
* 不包含有暴力、色情或其他不雅内容。
* 不使用已经退役的台风名字。
5.命名历史:
台风的命名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。1890年,香港天文台开始使用当地语言为台风命名,后来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陆续采用了这种命名方式。1953年,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沿岸的14个国家和地区达成共识,统一使用英文名字为台风命名。
6.命名退役:
如果某个台风造成了特别巨大的损失或生命威胁,其名字可能会被退役,不再用于给其他台风命名。被退役的台风名字通常会以一个新的名字替换,以示对受灾地区的尊重。